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明显,但大气污染防治仍任重而道远
大气重污染的成因来源与控制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。在春节和疫情管控期间,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通过多种方式,深入分析重污染过程的特征和规律,为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持续的科技支撑。从今天开始,我们将陆续推出系列专家解读,回答公众关切。本期邀请北京大学胡敏教授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唐桂刚研究员,就我国近年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进行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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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2+26”城市和北京市PM10、PM2.5及SO2、NO2和CO的变化趋势
(来源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)
全国74城市、“2+26”城市和北京市重污染超标天和秋冬季PM2.5浓度的变化
(来源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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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秋冬季PM2.5二次污染特征明显,硝酸盐已超越硫酸盐成为主要的无机组分
北京2011-2018年秋冬季PM2.5化学组分浓度及占比年际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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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观我国大气颗粒物污染治理历程,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初主要治理总悬浮颗粒物(TSP,粒径小于100微米),到1996年PM10(粒径小于10微米)出现在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1996)》,再到2012年PM2.5(粒径小于2.5微米)被纳入新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》,治理对象经历了从煤烟尘污染到可吸入颗粒物,再到以二次污染为主的“PM2.5”。控制上对颗粒物粒径关注越来越“小”,将PM2.5作为主要控制对象,说明污染防治更加关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。颗粒物家族中还有PM1等更小的颗粒物,其质量浓度占PM2.5的50-70%甚至更高,因其与PM2.5浓度的高度一致性及其测量方法的不稳定性等原因,国际上没有哪个国家将PM1列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。实际上,PM2.5和PM1都属于细粒子,绝大部分同宗同源,治理PM2.5也是同时治理PM1。
我国空气质量标准中PM2.5目标值对应世界卫生组织(WHO)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(年均35微克/立方米)。实践证明,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出了“高质量、高效率”的中国道路,尤其是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实施以来,一系列的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2019年全国337地级及以上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为36微克/立方米,其中157个城市PM2.5达到年均值35微克/立方米的标准。
同时我们应该看到,我国仍有180个城市PM2.5年均浓度尚未达标,臭氧污染也日益凸显。面对当前复杂的大气污染形势,我们应继续将337城市全面达标作为目标,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PM2.5及其前体物减排,深入研究NOx和VOCs的协同控制途径,为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。为实现“美丽中国”目标,未来我们还会向世卫组织过渡期第2阶段目标值(年均25微克/立方米)目标继续努力,让蓝天白云常驻,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。
解读专家:北京大学 胡敏 教授,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唐桂刚 研究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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